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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省政府办公厅10月17日印发的闽政文[2008]320号文,省政府对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(下称《规划》)进行批复。批复指出:罗源湾港区是全国沿海主要港口--福州港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省级层面重点推进的两个大宗散货运输港区之一,是福建沿海对台通航的重要口岸,是福州市经济持续增长特别是环罗源湾临海工业发展的重要依托。同时,批复强调:一要充分认识《规划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;二要切实发挥《规划》的导向作用;三要完善罗源湾港区监管服务机制。
该规划依据《港口法》、《福建省港口条例》编制,依法确定了罗源湾港区岸线功能和各作业区功能,明确了后方陆域、相关水域、航道、锚地规划以及集疏运系统和各类支持系统的规划,为罗源湾港区开发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。该规划目前是我省首个获批的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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